各乡镇(场)党委、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:
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根据《库车县2014年党员培训教育计划》,经研究决定,举办库车县2014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掌握党的性质、纲领、指导思想、组织原则、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党的基本知识,了解当前国内外形势,明确党员基本要求,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。
二、培训对象
参加培训的学员,原则上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、教育和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,已经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不再列入培训范围。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,必须由所在党支部推荐,上级党(工)委审核把关审批后上报,统一参加培训。
三、培训时间
各乡镇党委、县直机关工委根据实际情况,自行安排培训时间,原则上不少于五天,于5月20日前完成培训。
四、培训方式
各乡镇党委培训工作由本乡镇发挥党校的作用,采取书记亲自上党课、邀请相关领导讲党史、老党员讲感受、组织一次党内生活会等形式,自行组织实施(塔里木乡负责草湖牧场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,阿格乡负责北山牧场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)。县直各单位党组织、街道党工委的培训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,县委党校组织实施,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提高培训的质量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各乡镇党委、街道党工委、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接到通知后,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,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,切实把那些各方面表现突出、并列入近期发展对象的的入党积极分子选送到培训班参加学习。
2、在培训期间,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定,服从县委党校和各乡镇党校管理,没有特殊情况,一律不准请假。对无故缺课者,取消培训资格。要认真听讲,遵守课堂纪律,做好笔记。培训结束统一考试,成绩将作为今后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,如考试成绩不合格,不颁发结业证书、不能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。
3、各乡镇(场)党委、县直机关工委要建立自己本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,并于5月25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、考勤表、学习内容及授课人、相关活动的信息和图片等资料,一并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。
组织科联系人:王新东、玛依努尔
联系电话:7120986
机关工委联系人:冀萍萍
联系电话:7131032
附:1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统计表.xls
2、库车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登记卡.doc
中共库车县委组织
2014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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